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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儿: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患精神病的诊中断和医治

我们知道精神病可以产生很多的情况,可能产生在任何人的身上,及时是孕妇和哺乳期的女性,精神病有重要的遗传因素,就是需要我们重视精神病的医治和预防胎儿遭到影响,下面就先容一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患精神病的诊中断和医治,公道的用药,及时的掌控好诊中断和医治的方法。

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患精神病的诊中断和医治

一、精神病的重要病因遗传。调查资料表明,父母一方患精神分裂症者,其子女患此病的概率为16.4%;而父母双方均患精神分裂症者,其子女患此病的机率增加一倍,达392%。因此,双方均患过精神分裂症者,应建议避免生养。精神症状还没有减缓的病人也不宜生养。

二、精神病药(medicine)物对胎儿的影响。固然没有肯定的证据表明抗精神病药有致畸性,但是除非患精神病的孕妇对自己、他人或未诞生的孩子有危险性,或住院其实不能完全控制其精神病,在怀孕的前三个月不应当服用抗精神病药。在怀孕的第4~9个月服用抗精神病药不太可能引发胎儿畸形,也没有造成长时间后果的证据。鉴于氯丙嗪和甲硫哒嗪有产生低血压的可能性,而且氯丙嗪有可能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性,较好选择高效价药(medicine)物作为一线医治。只有使用其他药(medicine)物出现没法接受的不良反应时才应当使用低效价药(medicine)物。假如产生严重低血压,应当监测子宫胎盘的功能。

三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患精神病的诊中断和医治。假如病人已怀孕,应当立即停用抗精神病药。怀孕引发的hormone变化可以改变其病程。但是,没有必要让病人产生自责,或让她斟酌进行人工流产手术。

氯丙嗪的乳汁:血浆比为o.3:1;奋乃静的乳汁:血浆比为1:1。哺乳期妇女服用酚噻嗪类药(medicine)物未见出现严重的后果。因此,哺乳期妇女不需禁服酚噻嗪类药(medicine)物。但是,孕妇一般不应当常规服用抗帕金森药,只有在出现没法耐受的帕金森不良反应时才可使用这类药(medicine)物。

胎儿: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患精神病的诊中断和医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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